晋应急发〔2021〕202号
各市应急管理局:
现将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工作制度〉的通知》(晋政办发〔2021〕61号,以下简称《制度》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《制度》要求,结合各自实际,落实工作责任,细化工作措施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,确保《制度》中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
请迅速将此《制度》精神传达至各县(市、区)应急局及所有非煤矿山企业,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。
联 系 人:杨 晗
联系电话:0351-6819776
附件: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工作制度〉的通知》(晋政办发〔2021〕61号.docx
山西省应急管理厅
2021年7月27日
晋公网安备 14011002000218号